紅網岳陽站12月6日訊(分站記者 李佐 通訊員 徐峰玉)曾因犯盜竊罪兩次入獄,分別於2004年、2009年被平江縣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年6個月和3年6個月。服刑後卻沒有痛改前非,仍然瘋狂乾起偷盜勾當。2013年12月4日,吳某因犯盜竊罪,再次被平江縣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年8個月,並處罰金人民幣8000元。
  2012年11月,吳某伙同林某在平江縣長壽鎮、龍門鎮、木金鄉等地,由林某開車運送,吳某秘密進入村民家中入室盜竊,他們專門瞄準土雞、黑山羊下手,兩人在一個月內先後7次瘋狂盜竊村民土雞63只,黑山羊4頭,所盜雞、羊大部分被銷贓,銷贓後獲利3200元。
  2012年11月18日凌晨,吳某一人到長壽鎮國富村最後一次實施盜竊,盜得胡某關在住宅後側豬圈內的重約80斤的黑山羊1只,將其牽出200米後打電話通知林某駕車接自己離開。林某駕車接到吳某後,被聞訊起來的當地群眾堵住,吳某被抓獲扭送至公安機關,林某趁亂溜走。
  法院說法:被告人吳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,多次秘密竊取他人財物,數額較大,其行為已觸犯刑律,構成盜竊罪,應當以盜竊罪追究其刑事責任。本案屬共同犯罪,在共同犯罪中,吳某起主要作用,屬主犯。吳某在刑滿釋放5年內再犯應當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之罪,屬累犯,對其應依法從重處罰,其到案後能如實供述其犯罪事實,屬坦白,亦具有從輕處罰情節。因此作出上述判決。  (原標題:男子進村入戶專乾偷雞摸羊勾當)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bb00bbznlr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